一、便民門診“掛號費”為1元。
二、便民門診服務(wù)對象為單純開藥及定期檢查不需提供新的治療方案的慢性病患者。
三、便民門診不書寫病歷,不開具病情證明、病假條,不做病情、檢驗、檢查結(jié)果的解釋。
四、根據(jù)《處方管理辦法》,常規(guī)處方用藥量遵循“急三慢七”原則。長期慢性病者,須說明理由可適當延長至最多 2 周用量,特殊用藥如抗菌藥物等不在延長用藥之列。
五、根據(jù)藥品管理規(guī)定,便民門診不得開具以下藥品:(l)第一、二類精神藥品,如地西泮、氯硝西泮、阿普唑侖片、奧沙西泮、勞拉西泮、佐匹克隆、右佐匹克隆、唑吡坦等;(2)麻醉藥品;(3)血清制品;(4)激素類藥品;(5)免疫抑制劑;(6)醫(yī)療用毒性藥品;(7)高危搶救藥品如胰島素、洋地黃類藥品、抗心律失常藥等;(8)高值藥品(指單劑藥品價格≧1000元的藥品);(9)各類靜脈輸液用藥。
六、便民門診工作時間:工作日周一至周五:上午8:00-11:30,下午13:30-16:00。就診地點:門診一樓西側(cè) 。